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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

扣(免)繳憑單網路申報,春節不打烊! (2011/11/22)

張貼者:2011/11/21 下午8:56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資料(含信託所得)申報期間將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月31日止,元旦期間(1月1日及2日)及春節假期(1月21日至1月29日)使用網際網路申報者,服務不打烊,請各扣繳單位多加使用。該局及所轄各分局、稽徵所可提供「100年度扣免繳及股利資料(含信託)電子申報系統」光碟,歡迎機關團體及各營業人前來索取;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
該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扣繳稅款者,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1倍以下之罰鍰;扣繳義務人已依法扣繳稅款而未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者,除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外,應按扣繳稅額處20﹪罰鍰,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
利用網路申報省事、省時又方便,只需將申報資料上傳成功,不用親臨國稅局即可完成申報程序,為避免最後一天申報人潮擁擠,該局籲請扣繳單位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儘早申報,並多利用網路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或查獲違章而受罰。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800-000321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黃淑敏,電話:04-2305111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4-23051111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轉2214)

99.09.16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 新規定100年上路

張貼者:2011/1/17 下午6:35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已更新 2011/1/17 下午6:37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100年1月1日起,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其使用之收銀機,應具備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及列表性能,並應保存每部收銀機銷售金額日報表及月報表至少5年。
該局說明,修正前「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僅規定收銀機需具有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性能,作為營業人編製記帳憑證與會計帳簿及填列統一發票明細表(按日彙填)之依據。為貼近現行實務作業,財政部99年7月1日台財稅字第09904524570號令修正「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4條及第8條,除增列收銀機列表性能外,並規定每部收銀機日報表及月報表應於各該期營業稅報繳後,至少保存5年。
 
該局指出,前揭日報表及月報表,得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後,以縮影機或電子計算機磁鼓、磁碟、磁片、磁帶、光碟等媒體按序縮影或儲存後依前項規定年限保存,其原始報表得予銷燬。但主管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時,如須複印報表者,營業人應負責免費複印提供。
 
該局呼籲,營業人請先自行檢視目前使用之收銀機功能是否完備,以免屆時發生無法正確操作收銀機或機器故障致未能列印上開報表等情事。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陳股長;電話25024181分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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