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2017年5月1日 上午1:00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將自本(106)年5月1日開始至6月1日止,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申報有應退還稅款,要適用第1批提早退稅,申報方式有撇步喔!貼心為您整理如下: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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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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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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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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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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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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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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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路申報退稅案件。
2、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分局、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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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線上(含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電話語音)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2、5月10日前遞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退稅確認申報書至原寄發通知書分局、稽徵所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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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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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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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0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分局、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2、5月11日至6月1日採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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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10日前遞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退稅確認申報書至非寄發通知書分局、稽徵所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2、5月11日至6月1日紙本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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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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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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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申報退稅案件。
2、申報自繳交查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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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逾期回復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稅額試算服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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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特別呼籲,為了更安全、快速收到退稅款,建議採用轉帳直撥退稅,如此退稅款將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亦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或發生冒領、遺失情事,並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省時安全又便利。
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確認,以免受騙,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140】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助理員 姓名: 李美華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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