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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100.01.07 中華民國100年國家建設計畫

張貼者:2011/1/17 下午6:37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已更新 2011/1/17 下午6:40 ]

壹、2011年國際經濟情勢展望

2011年,世界經貿擴張速率將較2010年減緩。根據環球透視機構(Global Insight Inc.)最新估計,2011年世界經濟成長率將由2010年的4.1%,減緩為3.4%;另依國際貨幣基金(IMF)推估,2011年世界貿易量擴張率將由2010年的11.4%,降至7.0%。其中,中國大陸、印度等新興市場國家受內需活絡激勵,續居世界經濟成長主要引擎;工業國家則受制於失業改善遲緩,消費、投資欲振乏力,成長動能相對疲弱。此外,歐洲主權債信危機、工業國家失業率問題,以及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等,仍將為世界經濟持續復甦增添變數。

一、世界經濟擴增速度趨緩
根據Global Insight(2010年12月)估計,2011年世界經濟成長率3.4%,較上年降低0.7個百分點,且各國成長呈不等速。其中,中國大陸、印度等新興市場國家平均成長率5.9%,明顯高於工業國家平均成長率2.0%。
-2011年美國由於就業市場改善緩慢,經濟成長率將由2010年的2.8%,減緩為2.4%;歐盟受主權債信危機衝擊、日本受內需成長欲振乏力限制,復甦強度亦屬疲弱,成長率分別為1.6%與1.1%。
-2011年,新興市場國家國內需求仍維持強勁動能,惟因通貨膨脹與資產價格泡沫化隱憂浮現,加以受工業國家景氣擴張轉緩影響,平均經濟成長率將由2010年的7.3%降至5.9%。

二、新興市場影響力提升
新興市場國家在後金融海嘯時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力日漸增強,尤其是中國大陸、印度等亞洲新興國家,由於積極推動基礎建設,加以擁有龐大中產階級人口優勢,內需對經濟成長的貢獻提升,經濟實力增強,逐漸成為全球經濟成長動能之所繫,加速世界經濟重心由西轉東。
-2010年,新興市場國家經濟強勁復甦,扮演全球經濟回溫關鍵。展望2011年,新興市場國家成長率為5.9%,預估對全球經濟成長貢獻超過5成;尤其,中國大陸、印度成長率分別達9.2%、8.1%,對全球經濟成長貢獻合計約占3成,最受矚目。
-新興市場國家經濟快速成長,帶動所得水準提高,將不斷推升原「金字塔底層」低所得階層晉升為中產階級,龐大的中產階級人口,促使優質平價產品商機崛起,成為國際企業爭相競逐的焦點。

三、綠色成長進程與能源市場展望
為因應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國際組織相繼提出綠色倡議,各主要國家亦賡續推展綠色新政。有關國際油價走勢,2010年係呈上漲;2011年國際原油市場將呈供不應求情況,預估油價仍將持續上升。至於能源市場長期展望,根據國際能源署(IEA)報告,將取決於各國政府對氣候變遷及能源安全採取的政策行動,及此對技術、能源價格及消費者行為之影響。
-為促進綠色經濟成長,並達成「哥本哈根氣候協定」揭示全球暖化升溫應控制在攝氏2度以下之目標,20國集團(G20)、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國際組織相繼提出綠色能源、能源效率與能源安全等倡議;2010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16屆締約國會議(COP16)通過「坎昆協議」,將設置「綠色氣候基金」協助開發中國家調適氣候變遷。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亦視綠色成長為全球金融風暴後帶動經濟持續發展的新引擎,相繼投資綠色產業及再生能源等,積極推展綠色新政。
-2010年,受全球景氣好轉、新興市場原油需求持續增加、原油供給產能擴增有限,加以美元走貶等因素影響,國際油價呈上漲趨勢;2011年全球經濟可望持續成長,國際原油市場將產生超額需求,油價將溫和上漲。IEA預估,未來25年全球能源需求增加主要由新興經濟體國家帶動,各類能源需求中,仍將以化石燃料為最大宗,惟所占比重將下降。

貳、99年國內經濟情勢檢討
99年是台灣經濟發展非常關鍵的一年,經濟成長率從98年的-1.93%躍升至9.98%(上半年13.21%,下半年7.15%),創21年來新高;實質GDP規模已超越金融海嘯前水準;民間投資實質成長率31.91%,為近45年來新高;對外貿易將突破5千億美元;失業率也從98年8月6.13%高峰降至99年11月的4.73%;1至10月國內工業及服務業平均實質薪資增加4.94%,增幅不及GDP成長,顯示在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一、經濟成長
99年台灣經濟表現創佳績,GNP規模13.94兆元,折合4,408億美元,每人GNP為1萬9,046美元;實質GDP規模14.1兆元,已超越金融海嘯前的水準,較98年增加1兆2,792億元。此外,台灣領先亞洲其他經濟體,率先進行結構轉型,出口及投資成為推動經濟成長的雙引擎。

(一)國內需求:擺脫金融風暴陰霾,明顯復甦回升,實質成長9.36%,占名目GDP比率92.89%,對經濟成長率9.98%貢獻8.01個百分點,為經濟成長貢獻的首要來源。
-民間消費:實質成長3.43%,占名目GDP比率58.16%,對經濟成長貢獻1.98個百分點。
-民間投資:上半年由於景氣持續復甦,加以部分國際大廠資產減重,擴大委外代工及釋單予國內業者,帶動國內高科技業者積極擴充產能及提升製程,民間投資實質成長40.72%;下半年在政府積極招商、改善投資環境及簽署ECFA市場預期帶動下,實質成長24.98%。全年實質成長31.91%,對經濟成長貢獻3.76個百分點。
-政府消費:實質成長0.88%,占名目GDP比率12.18%,對經濟成長貢獻0.11個百分點。
-公共投資:政府投資持續進行,惟因比較基期已高,實質衰退1.18%,占名目GDP比率3.68%,對經濟成長負貢獻0.04個百分點;公營事業固定投資因台電相關工程投資大幅增加,實質成長9.08%,占名目GDP比率1.82%,對經濟成長貢獻0.14個百分點。

(二)國外淨需求(貿易順差):99年輸出明顯成長,輸入因出口暢旺及民間投資熱絡所衍生進口需求大幅增加,商品與服務貿易順差304.13億美元,對經濟成長貢獻1.97個百分點。
-商品與服務輸出:海關出口增加33.88%,併計服務貿易並剔除物價因素後,輸出實質成長24.35%。
-商品與服務輸入:海關進口增加42.24%,輸入實質成長27.37%。

二、失業與就業
99年隨著國內外經濟景氣明顯回升,及政府持續推動「99年促進就業實施計畫」、「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等相關措施發揮效果下,新創就業機會增加,失業明顯改善。
-國內勞動力參與率58.1%,較上年57.9%增0.2個百分點。
-平均失業人數57萬7千人,平均失業率5.2%。
-就業人數1,049萬5千人,較上年增21萬6千人或2.1%。

三、物價
99年在國際原油及農工原料價格回升下,躉售物價指數(WPI)上漲5.48%。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溫和上漲0.98%,達成不超過1%的計畫目標。
-消費者物價指數:1至11月較上年同期上漲0.94%,主要係油料費、菸品、燃氣價格較上年同期提高所致;剔除蔬果水產及能源後之總指數(即核心物價)則微漲0.40%。惟生活物價指數漲幅高於同期CPI。
-躉售物價指數:1至11月較上年同期上漲5.76%,其中,國產內銷品及進口品價格漲幅分別為7.67%、7.39%,均高於出口品漲幅的2.34%。

參、100年總體經濟目標
一、計畫構想
100年政府致力實現穩定永續均衡的經濟發展,除考量經濟成長外,亦將同時追求就業創造、物價穩定、財政健全、所得分配均衡與永續環境發展等目標。為順應全球經濟新變局,調整台灣經濟結構,將以「內需」與「出口」雙引擎帶動台灣經濟發展,加強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另因應5都區域版圖改變,將規劃區塊產業,使國家整體經濟資源發揮更大的效益。主要政策作為包括:
-擴大全球招商及都市更新,增進投資能量,加速結構轉型,推動內需與出口雙引擎成長模式。
-由促進民間投資帶動就業,就業帶動薪資成長,並帶動消費增加。
-持續推動六大新興產業、十項重點服務業及四項新興智慧型產業,加速產業再造。
-發展區塊產業,規劃「產業有家、家有產業」計畫,落實區域平衡發展,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深化ECFA效應,掌握中國大陸「十二五」規劃契機,拓展大陸內需市場商機,並擴大與亞洲區域內貿易。
-推動國土空間再造,營造低碳社會,提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二、計畫目標
(一)考量國際客觀情勢與內在主觀條件,配合政府積極性政策作為,100年總體經濟目標設定如次:
-經濟成長率4.82%;每人GDP 2萬242美元。
-失業率4.9%(就業增加率1.8%,勞動力參與率58.3%)。
-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以不超過2.0%為努力目標。

(二)需求面經濟成長來源
1.國民消費
-民間消費:在國內失業持續改善及國人所得提升下,實質成長率3.52%,占名目GDP比率58.36%,對經濟成長貢獻占1.91個百分點。
-政府消費:實質成長率0.79%,占名目GDP比率11.82%,對經濟成長貢獻占0.09個百分點。
2.國內投資
-民間投資:實質成長率0.20%,占名目GDP比率15.91%,對經濟成長貢獻占0.03個百分點。
-政府投資:實質成長率-3.18%,占名目GDP比率3.49%,對經濟成長貢獻占-0.10個百分點。
-公營事業投資:實質成長率-3.32%,占名目GDP比率1.71%,對經濟成長貢獻占-0.05個百分點。
3.國外需求
-100年商品與服務貿易順差占名目GDP比率7.99%,對經濟成長貢獻占3.03個百分點。
-商品與服務輸出:實質成長率6.20%,占名目GDP比率74.56%,對經濟成長貢獻占4.60個百分點。
-商品與服務輸入:實質成長率2.65%,占名目GDP比率66.57%。

重要總體經濟指標
項 目 單位 100年主計處
預測值 100年國建目標值
 經濟成長率 % 4.51 4.82
 每人GDP 美元 19,731 20,242
 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 % 1.85 不超過2.0
 失業率 % - 4.9
 就業增加率 % - 1.8
 勞動力參與率 % - 58.3

肆、100年施政方向與政策重點
民國100年,面對後ECFA時代台灣經濟發展的新局勢,政府將由「創新經濟」、「公義社會」、「優質人力」、「低碳環境」、「廉能政府」五大政策主軸著手,積極建設台灣成為低碳、樂活的幸福國度。
-創新經濟方面,積極推動全球招商,持續累積投資動能,促使「內需」與「出口」成為台灣經濟成長雙引擎;推動新興產業、新興智慧型產業及重點服務業,發展適地適性區塊產業,加速產業再造及落實地方招商;深化ECFA效應,拓展中國大陸內需市場,強化與亞洲區域經貿連結。
-公義社會方面,加強就業照顧,提高薪資水準,提供合宜住宅,鼓勵青年成家,加強高齡生活照顧,改善貧富差距,建構溫馨社會。
-優質人力方面,推動育才、留才、攬才,培育優質創新人才,強化企業前瞻研發能力。
-低碳環境方面,推動國土空間再造,營造低碳社會,提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廉能政府方面,推動政府改造,強化肅貪、防貪及反貪能量,建立廉潔效能政府。

一、創新繁榮經濟
(一)加速產業創新
1.發展區塊產業:推動「產業有家,家有產業」,依據產業特性、地區優勢條件等,促使每個產業至少3處落腳地區,區域核心都市引導發掘區域品牌,發展至少3種主打產業,進而劃出台灣未來10年產業發展空間分布圖,促使全球招商投資更具體落實於區域發展。
2.落實推動六大新興產業:持續推動生物科技、綠色能源、觀光旅遊、醫療照護、精緻農業及文化創意等六大新興產業發展方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強化國際競爭力。
3.加速發展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針對雲端運算、智慧電動車、智慧綠建築及專利產業化等四項新興智慧型產業,加強策略性推展,塑造產業競爭新優勢。
4.發展十項重點服務業:推動國際及兩岸醫療、國際物流、音樂及數位內容、會議展覽產業、美食國際化、都市更新、WiMAX、華文電子商務、高等教育輸出、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台等十項重點服務業發展,成為就業增加與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
5.推動傳統產業升級:透過法人科專、業界科專及學界科專,協助傳統產業創新研發,提升技術水準;推動「傳統產業加值創新科技關懷計畫」,建立產、研價值創新平台;促成傳統產業價值創新研發聯盟,建立具差異化核心競爭力。

(二)推動空間改造
1.推動國土空間再造:推動「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以「安全自然生態、優質生活健康、知識經濟國際運籌及節能減碳省水」為國土發展新願景,推動國土計畫法之立法及區域合作平台之建立。
2.推動「愛台12建設」:賡續推動便捷交通網、高雄港市再造、中部高科技產業新聚落、桃園國際航空城、智慧台灣、產業創新走廊、都市及工業區更新、農村再生、海岸新生、綠色造林、防洪治水、下水道建設等12項建設284項實施計畫,促進區域產業發展,奠定經濟長遠發展基石。

(三)推動全球招商
1.加強投資台灣:持續推動國際(印度、日本及歐美等)及地方招商計畫,促使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台商營運總部」及「外商區域總部」。
2.推動陸資來台投資:持續執行「促進陸商來台投資專案計畫」,設立陸商來台投資服務窗口,籌組兩岸投資交流考察團,並積極與國內專業機構及公協會合作,開發陸商來台投資案源。
3.改善投資環境:賡續檢討財經法規鬆綁、營造親商環境及建構優質生活環境等,提高投資誘因。

(四)強化國際連結
1.促進兩岸互利共榮:持續檢討兩岸經貿政策,並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於協議生效後6個月內就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爭端解決等4項議題與中國大陸展開磋商,及推動協議之各項經濟合作事項;配合ECFA協商進程,循序推動兩岸金融雙向往來;在安全管理及配套措施完善前提下,積極與大陸方面協商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自由行,以促進兩岸資金、技術、人員平衡流動。
2.拓展全球布局:運用ECFA簽署之有利契機,推動「壯大台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策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推動與新加坡等國洽簽FTA,積極參與WTO、APEC、OECD等國際經貿組織,並落實「新鄭和計畫」、「優質平價新興市場推動方案」等,全力拓展全球市場。

二、公義安定社會
(一)建構溫馨社會
1.改善所得分配:落實「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擬定之「運用租稅措施,強化移轉效果」、「平衡發展落差,活化在地人力」等7大策略方向,持續激勵民間投資,強化經濟發展動能,以創造就業機會並提升薪資水準,促進全民共享經濟發展果實。
2.提供合宜住宅:興辦社會住宅註(名稱暫定),協助弱勢者解決居住問題,預計先提供台北都會區社會住宅1,600餘戶;積極開發捷運沿線土地,提供合宜價位住宅;推動「健全房屋市場方案」。
3.強化社會福利:配合二代健保修法,建立收支連動機制,平衡健保財務收支;落實「社會救助法」,放寬最低生活費及低收入戶審查門檻,並新增中低收入戶法定照顧對象;設置「急難救助基金」,辦理急難民眾及時紓困;健全微型創業貸款與輔導機制,協助低收入戶脫貧自立;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訂,就福利服務與權益維護等6大議題,制訂未來10年行動策略,建立身心障礙者全方位支持體系。
4.照顧高齡生活: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加強溝通宣導並推動立法;賡續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措施,建構完善服務輸送體系;積極推展多元照顧服務措施,提供居家及日間照顧、機構式照顧服務等,開發老人福利機構失智專區等多元服務。
5.健全家庭服務體系:推動弱勢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結合地方政府補助民間團體,以社區化模式提供弱勢家庭支持性、補充性及學習性服務;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維護就醫權益。
6.照顧新移民:持續推動「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有效運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加強生活適應等輔導。

(二)創造就業機會
1.穩定就業市場:持續推動「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透過擴大產學合作、強化訓練、提升就業媒合成功率等六大策略,活絡勞動市場機制,舒緩失業問題;100年預計促進就業5.2萬人、培訓23.5萬人次。
2.增進就業機會: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融資保證專案,協助業者轉換業種與產品,維持及創造就業機會;補助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促進產業創新轉型,預計補助中小企業2,500家,增僱員工1萬名。
3.投資人力資本:辦理「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在職勞工訓練費用,增加職場競爭力,100年預計訓練62,190人;辦理「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100年預計補助1,116個單位。

(三)因應少子女化
1.規劃「樂婚、願生、能養」具體政策與配套措施。
2.鼓勵青年成家:賡續推動「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減輕青年人居住負擔。
3.營造生養環境:研訂「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落實幼托整合政策;執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營造優質生養育條件與環境。

(四)強化社會治安
1.提升偵防能力:落實執行「檢察機關排怨計畫」、「掃蕩毒品工作計畫」、「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治平專案」、「霹靂專案」等,提升犯罪偵防能力,嚴辦民生犯罪案件,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2.加強國際合作:成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研修小組,研擬「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並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業務」,以建構完整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制。

三、創意優質人力
(一)改善教育品質
1.擴大教育投資:持續充實學齡前至大學(含研究所)教育階段經費,營造優質教育環境,改善教育品質。
2.鼓勵終身學習:推動成人基本教育,辦理補習、進修教育及非正規學習認證,輔導社區大學發展,鼓勵培育第二專長及跨領域能力,營造終身學習社會。

(二)培育優質人力
1.加強人才培育:推動「人才培育方案」,從育才、留才、攬才三管齊下,培育優質人力。
2.培育文創人才:持續推動生產端創意人才基礎能力培養;規劃文創產業中介人才職能地圖,補強文創中介人才缺口。

(三)加速創新研發
1.加強產學研創新連結: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連結,建立親產學校園環境,並加強學校育成中心與專業服務單位連結。
2.強化前瞻研發能力:推動「強化企業前瞻研發能力計畫」,鼓勵廠商投入國內外尚未商品化之產品或技術研發,產出具影響力的關鍵專利,以建構長期前瞻研發的文化與環境。
3.提高研發投入:執行「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計畫」、「促進產業研發貸款計畫」,並精進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審議機制,促進科技經費有效運用。

四、永續低碳環境
(一)因應氣候變遷
1.推動節能減碳:持續推動「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之改造低碳能源系統、打造低碳社區與社會、營造低碳產業結構、建構綠色運輸網絡等標竿方案,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以上,並逐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塑造安居永續的生活環境。
2.建置綠色稅制: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立法,研訂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並研提「國家溫室氣體適當減緩行動」,建構溫室氣體減量制度與策略架構;研議推動「能源稅法」,規劃適合國情配套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加強國土保育
1.推動國土保安及復育:積極推動「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減緩災害破壞程度,促進環境資源永續利用;規劃環境變遷調適及減緩策略,治理鐵公路沿線景觀復育地區,確保重要公共設施與維生管道暢通。
2.加強河川、土壤整治:優先辦理高屏溪、東港溪、大甲溪等洪災風險較高河川防災減災工程;針對淡水河、大甲溪、濁水溪、曾文溪、高屏溪等五大流域進行整體規劃;成立河川污染整治推動小組,加強污染源稽查管制;建構污染場址風險管理執行架構,完備污染場址管理制度;推動獎勵造林,增加森林覆蓋率。

(三)落實災後重建
1.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依據「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積極重建災區交通設施、農林漁業基礎設施等,並納入防災設計,避免損害再發生;依據「離災不離村」原則,持續推動原鄉重建,以「原鄉特色產業」計畫為主軸,協調相關部會提供資源重建產業。
2.凡那比及梅姬風災災後重建:推動「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以安全性及可靠性為目標儘速動工,以期106年完工;辦理雨水下水道系統幹線及相關設施清淤、復建工程,以維持排水斷面通暢;預定100年底前完成中央管河川(蘭陽溪、北港溪、朴子溪等水系)及區域排水(典寶溪)復建工程約13公里,以維河防安全;辦理南迴鐵路太麻里溪鐵路橋、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工程。

五、廉潔效能政府
(一)建立廉潔政府
1.強化司法機制:持續推動「法官法」草案立法,建立法官、檢察官評鑑及退場機制,健全司法官制度,維護審判獨立;檢討相關法制,評估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友善法庭環境,提升裁判品質與效率;落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嚴辦破壞司法信譽案件。
2.維護司法風紀:健全法官自律機制,研修「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實施要點」,各級法院設置紀律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法官;針對輿情報導法官風紀事項進行調查,釐清事實;推動「檢察官評鑑辦法」,落實檢察官評鑑機制。
3.成立專責機構:成立「法務部廉政署」,增強肅貪、防貪及反貪能量,專責打擊貪腐。
4.加強肅貪掃黑:落實執行「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強力查緝掃蕩貪瀆不法;落實反黑金及查察賄選,強化公民社會責任與參與機制,捍衛民主法治根基。

(二)推動政府改造
1.推動行政組織改造:行政院新組織架構將由37個部會級機關精實為29個,自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推動新機關組織法案立法作業,辦理組織改造配套及籌備工作,推動組織改造廣宣作業。
2.改革地方制度:積極建構以縣(市)、直轄市同為國家地方自治核心主體之地方架構,打造權責相符、自我負責之地方政府體制;提升縣(市)政府自治行政權能,拉近縣(市)與直轄市自治量能差距。
3.推動行政區劃:配合台北縣改制,以及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等4項計畫,逐步展開直轄市之行政區整併作業;加速完成「行政區劃法」草案立法作業,建構完整且公平合理行政區劃法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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