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檢送普查文宣乙則,惠請 貴會協助填表及宣導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1年3月22日主普字第1010400347號函辦理。
二、本普查業奉行政院核定於本(101)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實施,凡經營工商及服務業之公司行號,均為本普查對象,請 貴會於普查期間鼎力協助,提升調查資料品質,惠請協辦事項請參附件。
三、檢附行政院主計總處函文及文宣乙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