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042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附「首次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比較期間會計項目重分類之疑義」、「判斷所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之疑義」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問答乙則,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6年3月22日(106)基秘字第0000000094、0000000095號函辦理。 二、 嗣後如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有相關規定時,應依照公辦理。
正本: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副本:全體常務理事、常務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