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全體直轄市及縣(市)地方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101)全記(聯)字第0059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報記帳士辦理稅務申辦案件發生錯誤態樣表乙份,請 貴會參考並轉知所屬會員注意辦理,以提升執業品質,請查照。
說明: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1年8月13日台財六發字第1010459995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