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全體直轄市及縣(市)地方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100)全記(聯)字第0025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修正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1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100年3月21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002404851號函辦理。
正本:全體直轄市及縣(市)地方公會。 副本: |
全聯會第25號公文-最新修正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張貼者:2011年3月24日 下午6:46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已更新 2011年3月24日 晚上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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