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184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經營移民業務依法應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使得經營,詳如附件,請 貴會惠予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6年11月24日移署移字第1060129170號函辦理。
二、檢附函文。
正本:本會所屬會員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