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071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編製「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修正重點說明乙份,請查照並轉行所屬會員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6年4月25日南區國稅審一字第1060003649函辦理。 二、 旨揭準則部分條文,業經財政部106年1月3日台財稅字第1050403907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正本: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副本:全體常務理事、常務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