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145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附「勞基法新制上路商業服務業調適指引」,倘有僱用員工需求,應遵循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並得援引適用商業服務業週適指引,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6年9月15日臺稅稽徵字第10604651430號函文辦理。
正本: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副本:全體常務理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