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3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116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附勞動部函復本會所送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記帳士及會計助理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乙案,詳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據勞動部106年8月2日勞動條3字第1060017246號函文辦理。
正本: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副本:全體常務理監事 |
檢附勞動部函復本會所送核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記帳士及會計助理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乙案張貼者:2017年8月9日 下午11:35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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