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 發文字號:(107)全記(聯)字第0081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函轉法務部更正107年1月12日法檢字第10704500600號公告函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107年5月1日台財稅字第10700573970號函辦理。 二、檢附函文。
正本: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副本:全體常務理監事 |
函轉法務部更正107年1月12日法檢字第10704500600號公告函1份。張貼者:2018年6月20日 下午6:44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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