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地方公會 主旨:檢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新聞稿乙紙,關於容積移轉獲利須申報所得稅乙案,惠請刊登或連結網站(http://www.ntbt.gov.tw)廣為宣傳並轉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2年4月18日財北國稅審三字第1020017568號函辦理。 二、敬請協助轉知會員,如接觸類此容積移轉因疏忽或不明法規而短、漏報稅捐案件,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
關於容積移轉獲利須申報所得稅乙案,請自行下載附件。張貼者:2013年4月23日 下午10:44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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