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副本收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082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關於 貴部請本會推舉4名委員,擔任 貴部「記帳士懲戒委員會及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部106年4月24日台財稅字第10604566530號函。 二、本會推薦苗栗縣記帳士公會葉理事長景裕、謝監事秋玉擔任記帳士懲戒委員會委員,郭監事秋佩及陳理事志成擔任記帳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 三、檢附委員之通訊資料。
正本:財政部 副本:苗栗縣記帳士公會葉理事長景裕、謝監事秋玉、郭監事秋佩、陳理事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