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本會所屬會員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106)全記(聯)字第0003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於106年春節前一週(106年1月20日至1月26日止),除專案核准外,暫停辦理通知納稅義務人調閱帳證、備詢、協談或外出調(訪)查及其他主動與納稅義務人接觸等事項,請查照並轉知所會會員。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6年1月5日南區國稅政字第1060000217號函文辦理。 二、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嚴格禁止同仁接受不當飲宴應酬、受贈財物、請託關說,請轉知所屬會員並向委託之納稅義務人說明。 三、檢附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