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文 者: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98)全記(聯)字第0155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關於本會會員對於貴局查核轄內營業人加值率偏高乙案,陳請 貴局依法發布「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並就其有關之「查核作業」、「查核範圍」、「查核原則」、「於符合責罰相當之前提下其罰鍰之裁量範圍」項目等內容公告廣泛周知,俾徵納雙方遵循,請 鑒查。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臺北縣記帳士公會98年11月18日(98)北縣記字第0011180001號函辦理。
二、檢附社團法人臺北縣記帳士公會函文。
正本: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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